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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四部门联合签发《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就进一步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达成共识。
《办法》明确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与法律监督、证据收集使用、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等工作规定,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形成打击环境犯罪强大合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上,四部门就“行刑衔接”机制达成四项共识,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联席会议机构人员名单,确保各部门间信息畅通,实现线索双向移送。要加强执法协作。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为重点,深入加强执法协作,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要统一证据标准。总结梳理办案过程中常见调查取证事项,围绕重点问题逐项列举明确证据收集标准、取证要求,统一执法司法办案标准。要联合开展执法宣传。联合发布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